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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合肥金色童年儿童医院建立采购供应商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4浏览:3166次

为规范合肥金色童年儿童医院(以下简称:本院)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范围:

(一)维保服务类:医疗设备、家电、电梯、弱电(监控)、五金、水电等项目维修、其他专业分包及劳务合作等;

(二)医疗器械类:本院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设备、医用工具、治疗器械等;

(三)医用耗材类:本院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化验试剂等;

(四)卫生材料类:本院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需要消毒灭菌的一次性耗材;

(五)办公用品类:本院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办公用品。

二、 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院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七)部分设备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进入供应商库的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或个人经营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信息;

5.税务机关出具提出申请的前三个月度完税凭证的原件(缴税凭证,三个月内新办企业可不提供);

6.提出申请的前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原件(三个月内新办企业、维保服务类、办公用品类供应商可不提供);

7.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原件(维保服务类、办公用品类供应商可不提供);

8.公司简介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9.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应对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合肥金色童年儿童医院采购供应商申请表》(详见附件1),A4纸格式报送;

(二)对申报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核资料时需要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版(PDF版);

(三)经审核,符合我院要求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竞投标环节。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17点30分前。

六、本院联系方式

名称:合肥金色童年儿童医院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2号

联系人:潘峰、范涛

邮箱:992035370@qq.com

话:0551-63621325、13866135794、18895386290


附件1:合肥金色童年儿童医院采购供应商申请表

附件2:办公用品明细统计

附件3:耗材明细统计

附件4:化学试剂明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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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3633120 / 636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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